

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
杨某某,男,1962年5月出生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某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、理事会副主任。2020年12月退休。2021年7月,杨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某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2022年8月,杨某某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2023年3月,杨某某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
怠于修身 初心渐忘
在诱惑面前选择坚守初心还是蜕化堕落,根源在于内心深处的定力。很多违纪违法问题看似一念之差,但仔细剖析,主要原因还是个人修养不够、初心淡忘、定力不足所致。杨某某也是如此。
在县里任“一把手”的很长时间里,杨某某作为班子的“领头雁”,对待理论学习搞形式、走过场,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,仅仅将理论学习停留在口头上,没有用心学习领悟。对民主生活会敷衍了事,对其他同志提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,甚至连整改材料都让人代写。
走上领导岗位尤其是担任县委书记后,杨某某常教育下属遵规守纪、廉洁自律,自己在背地里却对党纪国法不学习、不贯彻、不执行,阳奉阴违,自认为既然是“一把手”,“就是一方诸侯,说一不二”。
杨某某第一次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是某县委常委、副县长期间,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商人秦某某获得该县农贸市场项目。秦某某获利后送来3万元现金和两瓶高档酒以示感谢。
“他从这个工程中获利几百万元,拿3万元来给我拜年,当时觉得不是一个大数,就收了。”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,便如洪水般一泻千里、不可收拾,两人的权钱交易链就此形成。此后二十多年间,杨某某利用在多地任职的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秦某某在多个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,先后56次收受秦某某贿赂。
热衷收礼 由风及腐
千里之堤溃于蚁穴。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无不始于破纪,从收一瓶酒、一条烟、一张卡、一个红包开始,逐渐理想信念缺失、纪法意识淡薄、个人私欲膨胀,导致纪法底线失守,最终小节不守、大节难保。杨某某的贪腐轨迹也印证了这个道理。
杨某某认为,过年过节与朋友同事间送点礼、喝杯酒,是重情重义的体现,对亲朋好友、下属、管理服务对象等以拜年、过节为名送来的红包、高档酒等他习以为常。在这样的错误认识支配下,20多年来,杨某某累计收受他人以拜年、过节、红白喜事等名义赠送的现金、高档酒等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。
只要有人送高档酒,不管是送一两瓶还是几箱,杨某某都来者不拒。帮人协调工程承揽、项目承接收酒,出面协调解决工作调动、职务提拔、入职录用也收酒,杨某某累计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送的高档酒数百瓶。杨某某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专门用作存放高档酒的场所,同时在贵阳家中阳台、床下也存放高档酒。组织开展审查调查时,他先后多次安排他人转移和保管涉案高档酒,企图对抗组织审查调查。
亲情扭曲 终酿悲剧
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许多都与畸形的“亲情”“友情”有着密切联系,一些党员干部的亲情观发生严重扭曲,他们庇护纵容亲友打着自己的旗号大肆捞取好处,在情与法之间作出错误选择。
“离开家乡时,家里都还很穷,自己走出来了,希望家里的人日子好过一点。”杨某某回忆说,自己在“小家庭”中是家长,在“大家族”中是顶梁柱,家里大事小事都要找他商量,而他也总是千方百计提供帮助。慢慢地,家里的至亲远交尝到了甜头,对他产生了依赖,开始伸手向他要工程项目,在拿不到工程款时,也要他帮忙打招呼。
在杨某某的老乡、商人朋友眼中,其儿子就是杨某某的“代言人”,更是他们接近杨某某、为自身谋取不正当利益的“捷径”。杨某某对一些商人朋友以帮助自己儿子“创业”、变着花样行贿的行为视而不见。商人王某为获得杨某某的帮助,先后代其儿子支付项目工程款90万元。在杨某某的默许、纵容下,其儿子先后出面收受“感谢费”数百万元,成为杨某某贪腐路上的最大“助攻手”。
杨某某的哥哥,原本一直在家务农,没有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。在杨某某的帮助下,他利用工程项目转包谋利,在自身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,通过收取项目“转包费”的方式,轻松获利百余万元。
律己不严、家风不正,难免殃及子孙、贻害社会。“我觉得自己就像魔鬼一样侵袭着我的家庭、侵袭着我的家人、侵袭着我的亲朋好友,教训深刻。”杨某某忏悔。然而,一切都悔之晚矣。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